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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赤峰上班公司交五险要求员工自己交70%,公司给交30%比例,每个月在工资扣1279元,合法嘛,怎么样能把多交的钱要回来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劳动争议 2025-06-12 15:47:52
用户:151*****266
律师回复(7)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2人

    回复于2025-06-12 15:51:15

    不合理,单位和个人各有比例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217人

    回复于2025-06-12 15:53:05

    公司让员工承担70%社保费用不合法。按规定,五险缴纳比例通常是公司承担大部分,员工承担小部分。你可先和公司协商,指出其做法违法,要求按正确比例缴纳并退还多扣费用。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工资条、社保扣费记录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33人

    回复于2025-06-12 16:19:43

    该行为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多扣的社保费用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526人

    回复于2025-06-12 17:18:57

    不合法的,这种情况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00人

    回复于2025-06-12 17:58:41

    这个不合法,可以去劳动局举报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545人

    回复于2025-06-12 20:33:54

    在赤峰,公司要求员工交五险的 70%,自己交 30% 是不合法的,赤峰社保规定的五险缴纳比例与该公司执行的不符。员工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纠正错误并退还多扣的钱,如果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44人

    回复于2025-06-13 12:02:46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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