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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市,第2次固定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且未提前30天通知,应拿到多少赔偿

广东省-深圳市 其他 2025-06-10 11:05:08
用户:186*****394
律师回复(4)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2人

    回复于2025-06-10 11:05:43

    拿到相应工作年限的月工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40人

    回复于2025-06-10 11:13:35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698人

    回复于2025-06-10 11:23:51

    在深圳市,第二次固定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此外,因公司未提前 30 天通知,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428人

    回复于2025-06-10 11:59:46

    在深圳,第二次固定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且未提前30天通知,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未提前30天通知不额外赔偿。您可和公司协商补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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