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去此机构做太阳穴、下巴填充美容,费用为23800元,承诺使用材料为:易薇美生物玻璃骨填充材料(术前被我要求已拍照留存);
5月11日由于术后部位疼痛感剧烈;
5月12日去正规三甲医院整形科专家问诊,拍了CT,从CT结果的填充物颜色及密度分析,非承诺的生物玻璃骨材料,疑似低价的玻尿酸或其他不明物替代(预计术前悄悄调包)
6月5日安徽美特尔机构约我去协调中心调解,双方未达成调解一致。但在调解当天对方出具我的病历(本人也是第一次详细阅见),但病历中对方签字私下纂改
安徽省-合肥市
医疗纠纷
2025-06-10 10: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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