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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于5月30日到美容院做护理,因护理需求美容师帮顾客取下项链,并询问客户是否需要放回包里,客户拒绝,最后项链放在桌面上,护理结束后客户自行离开房间,5月31日晚上顾客打电话来找项链,寻找之后房间并没有项链,现在客户要求美容师全责赔偿,并以目前金价赔偿,请问这个合理吗?责任该如何划分

云南省-昆明市 其他 2025-06-08 14:12:00
用户:187*****831
律师回复(4)
  • 回复于2025-06-08 14:15:06

    建议报警处理,如果要赔偿需要提供购买发票等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13人

    回复于2025-06-08 14:42:02

    全额赔偿肯定不合理,我认为美容机构需要承担次要或同等责任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670人

    回复于2025-06-08 15:50:37

    这种要求不合理。顾客对项链有保管的疏忽,应承担一定责任;美容师虽询问过顾客,但也有提醒顾客妥善保管项链的义务,美容院作为经营场所对顾客财物也有一定保管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不能要求美容师全责赔偿。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618人

    回复于2025-06-08 18:29:36

    顾客要求美容师全责按现价赔偿不太合理。美容师询问后按顾客意思放桌上,已尽一定提示义务,顾客自身有保管疏忽。责任划分上,顾客应承担主要责任,美容师所在美容院因有一定管理场所责任,可承担部分次要责任。解决方案是双方协商,按一定比例分担损失,比如顾客承担70%-80%,美容院承担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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