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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一工地干临时工,这里不像大公司一样正规,如上班不用打卡,干了两天半后我在工作时被沙子滑了一下摔倒,撞的头破血流,头顶有个大包,后我要求负责人带我去看病,他带我去三甲医院做了个检查,检查显示没啥大问题,打了个破伤风,没有住院,我女儿替我向负责人争取休息几天并且在我容貌恢复前只要有工作不能无故不要我,但是负责人坚持说干重活的人比较皮实,让我休息半天再去,我休息了半天又去干活了,两天后我又出现眼睛肿的问题,我怀疑没有彻底治好病,现在我要求负责人继续带我看病并且医生要我缓我就要缓着,期间医药费和误工费负责人要照常出,现在负责人扯皮说我已经带你看过了不管了,该如何维权,能实现我们的诉求吗

山西省-大同市 劳动争议 2025-06-08 09:48:36
用户:185*****758
律师回复(4)
  • 蔡文淑律师

    月帮助125人

    回复于2025-06-08 09:57:19

    你有证据的话,可以向法院里边儿起诉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13人

    回复于2025-06-08 15:32:03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586人

    回复于2025-06-08 15:47:29

    首先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受伤事实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友证言、就医记录等,然后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认定为工伤,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负责人支付相关费用。只要证据充分,合理合法维权,实现诉求是有法律依据和保障的。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272人

    回复于2025-06-08 19:09:34

    您这情况属于在工作中受伤,负责人应担责。您先收集在工地干活及受伤的证据,像工友证言、就医记录等。接着和负责人再协商,讲清法律规定他得承担后续费用。若协商不成,可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支付医药费、误工费等,您合理的诉求大概率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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