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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左右本人因家中有事提前离职,作为赔偿我没有领取一个月的工资,可是原单位到现在也不给我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长达8年左右,但是把我的保险解除,我现在自己交保险,请问他们的做法合法吗?

辽宁省-大连市 合同纠纷 2025-05-30 16:34:33
用户:273*****8
律师回复(4)
  • 张广雷律师

    月帮助318人

    回复于2025-05-30 16:35:57

    你好,这个情况建议你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

    用户追问2025-05-30 16:37:55
    仲裁说过期不给办理
    用户追问2025-05-30 16:42:01
    到劳动保障查我的关系还在原单位,如果起诉原单位给我补交保险能胜诉吗
    律师回复2025-05-30 16:46:40
    补交的话,有点难度,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看一下,能不能给赔偿
    律师回复2025-05-30 16:52:20
    那就起诉吧
    展开全部4条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127人

    回复于2025-05-30 16:54:23

    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解除证明。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14人

    回复于2025-05-31 11:46:30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733人

    回复于2025-06-02 10:49:47

    原单位做法不合法。虽你提前离职,但未领取工资不能成为不解除合同的理由。单位解除保险却不解除合同,可能影响你就业和社保权益。你可先与单位沟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出具解除证明。若沟通无果,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单位依法办理解除手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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