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318人
回复于2025-05-30 16:35:57
你好,这个情况建议你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
月帮助2127人
回复于2025-05-30 16:54:23
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解除证明。
月帮助4214人
回复于2025-05-31 11:46:30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月帮助11733人
回复于2025-06-02 10:49:47
原单位做法不合法。虽你提前离职,但未领取工资不能成为不解除合同的理由。单位解除保险却不解除合同,可能影响你就业和社保权益。你可先与单位沟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出具解除证明。若沟通无果,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单位依法办理解除手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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