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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阳台十年前装修的墙砖因刮风下雨天气原因脱落,砸碎楼下私家汽车天窗,但物业在此停车位已挂有“阳台老化,请勿停留”的告示。经车辆去4 S店定损为10000元左右,这种意外事故情况我是1、房主(所有人)需要承担全责还是部分责任?承担的责任或赔偿比重应该是多少? 2、我是房主但一年前已将房屋出租,即现在的租房客是房子的使用人/管理人,其对此应承担此事故的责任或赔偿比重应该是多少?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其他 2025-05-30 12:49:38
用户:130*****520
律师回复(2)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031人

    回复于2025-05-30 12:53:49

    你好,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时,其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若不能证明自身无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在承担责任后,若发现有其他责任人,有权向其追偿。

    律师回复2025-05-30 12:54:17
    你们几方都有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918人

    回复于2025-05-30 14:41:19

    根据《民法典》规定,建筑物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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