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日本留学生(简称团长)组团接动漫制品代购,为了避税用第一次合作的不知名物流快递将价值5w动漫制品从日本寄到香港,再转寄澳门再到国内。
在2月底寄到香港后,该团长表示3-4月一直在卡海关。
5月15日团员发现闲鱼有人倒卖这批动漫制品后质问进度,团长表示可能是快递从香港到国内路程中东西被倒卖。
5.20团长从日本回国报了警但是至今没有进度说明。
求问,团员直接告团长是否合理?让团长赔这批动漫制品的钱的诉求是否能成功?
(问题细节较为复杂,愿意专门加律师求助解决)
广东省-深圳市
经济金融
2025-05-30 12: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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