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再2024年4.16日再洛阳市洛龙区丰仁安置小区任职塔吊司机,入场时签订了一份与河南省安慧实业有限公司的劳动合同,合同标注每天250元工资,直至项目结束,同年7月8日下午现场塔吊班组带班通知明天放假,问什么时候来也不确定至今未开工,且我本人每天上班期间工作量最低都是十个小时节假日从来没有休息过,五一劳动节也未曾放假,然后工地放假后将近一个月通知发工资要去签字,期间班组长让签一个合同当时一看上面写的另一家公司的劳务合同,怕公司耍炸我们将其劳务合同改为劳动合同其后面补充的是按照劳动法为准,当我们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时候只申请加第一家名为河南安慧实业有限公司加班费,遭到仲裁驳回该怎么办
河南省-洛阳市
劳动争议
2025-05-28 12: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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