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的地点是在广州具体的情况就是,在公司加班经常性的加班并且OA系统没有完成的上下班的打卡时间记录,原定的工作时间是9:00上班18:00下班,然后公司出于说为了达到业绩,要求我们加班到每天晚上不定时时间,每天的20:00-0:30是都有的情况,是经常性会出现加班的情况。每天给到我们的目标是没有去定下来的,然后要加班到什么时候也要全看公司总监的心情。最可恨的,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反而员工工资的还会被公司会克扣,每个月的提成会打折9折到8折甚至还会扣绩效,公司大大小小也会进行一些罚款的经常性的罚款,然后我的诉求就是说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公司对我的补偿能拿回哪些
广东省-广州市
劳动争议
2025-05-27 21: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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