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11231人
回复于2025-05-26 12:01:53
首先,试用期约定6个月却实际为一年,这违反《劳动合同法》,超出部分应按正式工待遇算。其次,合同约定的1万违约金,若公司无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等法定情形,你无需交。至于入职培训,若只是一般入职培训,吃住费用折算让你承担不合理,也不用交。你可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去劳动仲裁维权。
月帮助3042人
回复于2025-05-26 12:01:57
违约金就是剩余的入职培训费,而且也不是全额退还,要扣除已经过去的部分。 试用期过长,存在克扣工资的问题。
月帮助4253人
回复于2025-05-26 12:39:12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月帮助1922人
回复于2025-05-26 14:04:55
合同怎么约定的说的更详细
月帮助8841人
回复于2025-05-27 18:47:37
首先,公司约定的试用期违法,超出法定部分无效。其次,若合同中 1 万违约金不属于法定可约定违约金的情形,你无需支付。关于入职培训费,若只是一般入职培训,并非专项技术培训,你不用交,且公司将吃住消费折算让你承担也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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