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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五一放假,公司给我们放3天,5月2号是无薪假, 然后5 月25号又叫我们补班,这合法吗?

福建省-泉州市 劳动争议 2025-05-24 20:27:07
用户:155*****101
律师回复(4)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700人

    回复于2025-05-24 20:32:12

    根据现行《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用人单位安排补班需符合法定程序。五一法定节假日为5月1日,其余两天属于休息日调休。若5月2日被定为无薪假,需确认是否属于企业自主安排的额外休假,若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无特别约定,单方扣减工资可能违法。5月25日补班若属于国务院统一调休则合法,否则需经工会或职工协商同意。建议先核对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当年节假日安排通知,若企业擅自调整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同时保留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以便协商或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948人

    回复于2025-05-24 21:20:37

    该公司的做法不合法。2025 年五一劳动节法定放假时间是 5 月 1 日至 5 日,共 5 天。公司放 3 天假违反了法定放假规定,且 5 月 2 日是法定节假日,安排无薪假违法,同时 5 月 25 日补班也不符合调休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以调休代替,需支付不低于工资 300% 的工资报酬。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848人

    回复于2025-05-24 22:29:52

    可以主张加班费用,协商不成的可以仲裁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16人

    回复于2025-05-25 17:00:33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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