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4249人
回复于2025-05-24 18:05:42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月帮助11059人
回复于2025-05-24 18:11:36
公司从大小周变单休虽每周工时低于44小时不违法,但属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员工协商一致。若你不接受,可书面通知公司不同意变动。若公司仍强制执行,你可被迫离职,还能主张经济补偿。建议先与公司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月帮助8890人
回复于2025-05-24 21:26:25
公司直接发公告变更工作时间,虽工时低于 44 小时不违法,但未经员工同意属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员工可以不接受,若因此离职可视为被迫离职,有权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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