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6日10:32时,我弟在华为南方基地C区C2二楼更衣室正常行走。与被告发生肢体碰撞。被告未确认责任归属,既以挑衅性语言呵斥原告;“小伙子走路注意点”原告未予回应,看着被告时,被告又瞪着原告进一步质问:“你想干什么”后离开现场,在我弟通知公司相关人员处理时,被告又以挑衅性语言对原告直接领导说“你们工段卧龙凤雏,藏龙卧虎的啊,人才很多啊”进一步把事态升级,后被告通知他直属领导时又污蔑我弟说我弟要打他,等一些不实言论。导致我弟中午人已经不能行动了,由公司安排人员送回家休息,17.18日天吃药未缓解,导致已好转的焦虑症加重,经东莞市大朗医院诊断为“躯体形势障碍”,这种情况起诉能行吗?
广东省-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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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4 10: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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