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自2024年4月出轨至2025年3月末被发现,期间给出轨对象转账过520元,在春节期间转账66元,88元,188元等金额,在5月20日给出轨对象送过玫瑰花,6月份买过胸罩,12月份买过生日礼物,并于2024年与2025年3月21日开过两次房,从3月末发现后丈夫未主动交代,均是原配自行查出来的证据,陆续2个月交代完毕,夫妻间有孩子,现在应该怎么解决?如果离婚的话怎么争取利益最大化,如果继续生活的话签署什么材料能保障原配的利益!
辽宁省-大连市
婚姻家庭
2025-05-23 13: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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