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老师,我是一名幼儿园教师,在带班期间一名幼儿在空旷的软草坪上,因自己突发奇想用脚踩到篮球上(篮球操无这个动作,身边无其他幼儿干扰)一瞬间摔倒,我发现后上前询问情况,幼儿及时起身没有哭闹,表示没事儿。而30秒左右后,大声哭叫。老师及时发现并检查受伤处送医治疗。医院诊断右肱骨中断骨折。想问一下老师,这种情况下责任是怎么划分的。如果幼儿园承担责任,赔偿费是否由教师承担。

山东省-东营市 其他 2025-05-23 09:22:02
用户:151*****530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5-05-23 09:24:00

    您好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受伤,如果幼儿园无法证明尽到管理、教育职责,则坑你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747人

    回复于2025-05-23 09:26:57

    根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受伤,幼儿园应担责,除非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这情况里,虽幼儿自行踩球摔倒,但幼儿园有看护义务,大概率要担责。一般赔偿不由教师承担,教师属职务行为。解决方案是幼儿园和家长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家长可起诉,由法院定赔偿金额和责任比例。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654人

    回复于2025-05-23 12:55:56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幼儿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幼儿园若不能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就需承担侵权责任,但幼儿自身有一定过错可适当减轻幼儿园责任。如果幼儿园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教师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时,赔偿费不由教师承担,由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后,通常不会向教师追偿。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51*****530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