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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我是一名幼儿园教师,在带班期间一名幼儿在空旷的软草坪上,因自己突发奇想用脚踩到篮球上(篮球操无这个动作,身边无其他幼儿干扰)一瞬间摔倒,我发现后上前询问情况,幼儿及时起身没有哭闹,表示没事儿。而30秒左右后,大声哭叫。老师及时发现并检查受伤处送医治疗。医院诊断右肱骨中断骨折。想问一下老师,这种情况下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山东省-东营市 其他 2025-05-23 09:10:25
用户:156*****850
律师回复(4)
  • 张冲律师

    月帮助53人

    回复于2025-05-23 09:12:36

    在您描述的情形下,若幼儿园能证明: ① 场地设施符合安全标准(软质草坪); ② 教学活动设计合理; ③ 教师尽到及时救护义务。 则幼儿园可能承担不超过30%的次要责任,主要责任应由幼儿自身行为导致。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518人

    回复于2025-05-23 09:15:04

    幼儿园可能需要承担次要责任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747人

    回复于2025-05-23 09:16:59

    根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受到人身损害,幼儿园应承担侵权责任,但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除外。这情况里,虽幼儿自己踩球摔倒,但老师若有疏忽没及时制止危险动作,幼儿园可能担责。解决方案是先积极配合治疗,与家长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引导家长走法律程序,由法院定责和赔偿金额。

  • 回复于2025-05-23 09:19:12

    您好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受伤,如果幼儿园无法证明尽到管理、教育职责,则坑你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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