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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份和12月份在台州爱玛工厂上班有工资拖欠,关键是工厂从开始没有明确说过或者书面形式说工资是怎么算的,但是来这里上班的时候都知道,因为是熟人介绍,从去年7月份开始上班,到10月份的工资都没有少发过,但是11月份和12月份工资少了大概5000,开始的时候部门领导也开过会,说会补,因为领导也是老家那边的人,所以就没过多干涉,直到今年4月份工资又开始少了,大概1400,前段时间也说会补,分三个月,关键是年前的工资到现在也不提了,也不补了,去问也不承认了,自己也没有录音什么的证据,这种情况还有办法要回来吗

浙江省-台州市 劳动争议 2025-05-23 04:53:14
用户:156*****385
律师回复(4)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326人

    回复于2025-05-23 04:55:30

    这种情况还是有办法要回工资的。首先,虽然没录音,但可以收集其他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作证、工资条、与领导的聊天记录等,来证明你和工厂的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情况。接着,你可以先和工厂友好协商,明确提出补发工资的要求。要是协商不成,就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8人

    回复于2025-05-23 08:11:32

    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解决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27人

    回复于2025-05-23 09:08:20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151人

    回复于2025-05-23 13:00:53

    这种情况仍有办法要回被拖欠工资。可先尽量收集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情况的证据,然后向台州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相关部门会根据调查情况及双方举证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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