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4747人
回复于2025-05-22 12:49:53
这种情况可以尝试维权。公司确认入职又反悔,给求职者造成损失,有缔约过失责任。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要求补偿这段时间合理的经济损失,比如错过其他工作机会的潜在损失。若协商不成,收集好记录等证据,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赔偿。不过举证损失金额可能有难度,尽量提供错过工作机会的相关证明。
月帮助2584人
回复于2025-05-22 14:13:15
对方如果已经确认了,事后不要可以去仲裁
月帮助4654人
回复于2025-05-22 20:06:22
可以告。告知确认入职使劳动者产生信赖利益,公司无正当理由取消录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劳动者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就信赖利益损失向公司主张赔偿。
月帮助2886人
回复于2025-05-22 21:22:54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