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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一位员工,自愿离职(试用期里无故旷工多天)因此接触劳动关系,4月份上班一周,考勤工资不足以支付社保缴纳费(含公司部分),我司规定这种情况是要劳动者按时长补足公司缴纳部分的。请问是否合法,如果合法,如何向此工人催补不足的款项,谢谢!

江苏省-扬州市 其他 2025-05-19 19:05:09
用户:131*****082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587人

    回复于2025-05-19 19:08:29

    公司规定劳动者补足社保公司缴纳部分不合法。社保费用中公司承担部分本就由公司缴纳,不能因员工工资不足让员工承担。建议和员工友好沟通,说明社保缴纳规定和情况,告知虽不能让其补公司部分,但可能按实际出勤扣减工资;若员工旷工给公司造成损失,可依法要求赔偿损失来弥补。

  • 陈薇旭律师

    月帮助19人

    回复于2025-05-19 19:24:48

    建议发函协商…。……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365人

    回复于2025-05-20 11:27:57

    公司规定劳动者补足社保公司缴纳部分不合法,社保费用中公司承担部分应由公司缴纳,不能因员工工资不足让员工承担。建议与员工友好沟通,说明社保缴纳规定和实际情况,告知其虽无需补公司部分,但可能按实际出勤扣减工资,若旷工给公司造成损失,可依法要求其赔偿。 江苏本地律师,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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