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老板明确录用条件是必须被其潜规则,因为急需筹措医药费所以接受了其要求。后来由于公司长期欠薪使我未能及时缴纳医药费导致家人不治。
我不在急用钱了,便向公司发送被迫离职通知书后离职并仲裁了公司。裁决支持了我绝大部分主张(支持确认劳动关系、薪金、奖金、经济补偿,提成未支持)。我补充了与提成相关的证据后提起诉讼,现已经排期等候开庭。现老板起诉我并主张与我有不正当关系劳动关系不成立并指控我通过劳动仲裁进行敲诈勒索。
今天法院给我打电话说涉及潜规则劳动关系很难被认定。
请问我还能怎么办?
广东省-广州市
劳动争议
2025-05-16 21: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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