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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8日,我老婆怀孕了,需要预订一个月嫂照顾,经同事介绍了一个陈笑笑的月嫂,那时候沟通的是预产期是5月29日,我们微信沟通确认的,并且我支付定金8000元。5月11日,医生告知,由于宫缩异常,需要提前剖腹产,日期定在5月19日,我把信息反馈给月嫂后,由于她在未和我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接单至5月29号,无法履行对我的服务需求,我要求她退还定金,她拒绝退还,这个情况是否合理?

江苏省-苏州市 合同纠纷 2025-05-14 01:18:13
用户:152*****617
律师回复(7)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335人

    回复于2025-05-14 01:20:32

    这情况不合理。你和月嫂确认服务,支付定金,形成合同关系。虽生产时间提前,但属不可控因素,且你及时告知。月嫂未提前通知你就另接单,无法履约,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收受定金方不履行义务,应双倍返还。你可先和月嫂协商退款,若协商不成,收集沟通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438人

    回复于2025-05-14 07:22:12

    这种情况月嫂拒绝退还定金不合理。你与月嫂通过沟通确认服务事宜并支付定金,形成了合同关系,月嫂因自身接单安排无法履行服务,属于违约方,根据法律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9人

    回复于2025-05-14 07:39:05

    对方接单不需要和你沟通,对方不存在违约,相反定金要不回来。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29人

    回复于2025-05-14 07:43:02

    如果你们当初沟通的5月29日只是一个预估时间,实际可能提前或者推后,月嫂无法履行约定,应当退还定金。

  • 回复于2025-05-14 10:00:19

    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或者找其他人先带看10天

  • 回复于2025-05-14 10:24:44

    您好 预产期仅是预计时间,双方此前已就月嫂服务订立服务意向,对方不按约履行义务,如果不返还定金,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381人

    回复于2025-05-14 10:37:58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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