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11359人
回复于2025-05-14 00:01:51
厂方规定做满三个月才给工资违反《劳动法》,劳动者做满七天就应获工资。厂方不给批离职、要求按流程走一个月不合理。你可收集工作证据如考勤记录、工牌等,与厂方协商,要求审批离职并支付工资及加班费。若协商不成,可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月帮助10335人
回复于2025-05-14 07:23:08
慧硕电子厂规定做满三个月才给工资,以及不批离职并要求员工在审核期间继续服务,这些做法均违反了劳动法。你可先与工厂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孝南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争取离职审批通过并获得应得工资及加班费。
月帮助808人
回复于2025-05-14 07:43:34
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单位违法行为
月帮助215人
回复于2025-05-14 09:57:13
收集证据: 保存好工作记录,如考勤记录、工作成果、与上级沟通离职及工资问题的聊天记录、邮件等,以证明自己的工作时长、加班情况以及曾提出离职申请但未获批准等事实。 与厂方协商: 再次与工厂的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明确指出工厂的规定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工厂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离职和工资支付问题。 强调自身合法权益,要求工厂尽快审批离职申请,并支付应得的工资和加班费用。在协商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冲突。 寻求劳动部门帮助: 如果与厂方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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