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桦南满街香大碗麻辣烫(工农报达店)工作后厨断断续续5天,老板声明试用期3天过后有工资,底薪3800,满勤加200,夜补300,我当时上的晚四到早四,底薪加夜补共4100,我五天班该开660(ps.上班日期都有记录 由于来回打车回家有行程),个人开的小店,没有合同协议,也没有打卡上班,上班穿着随意,但老板口头承诺工资会给(先前必须招到人才能让我走)我和老板说我本身心脏有问题需要离职,但是招不招到人不是我的义务,以至于招不到人难道我就不能走了吗,没有给我一个时间限制,老员工撵我走,老板让我在这干,可是老员工人身攻击,致我的心里不平衡已出现生命无非是团废纸,我已经提出要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劳动争议
2025-05-12 1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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