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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辆电瓶车交通事故导致对方人身伤害,需要赔偿对方50万,但肇事方68岁,没有经济来源,名下没有存款,车辆,只有一套农村自建房,与妻儿同住,妻子名下有17万元存款,法院会将这17万元作为执行款赔付给对方吗?

浙江省-宁波市 交通事故 2025-05-11 15:06:55
用户:138*****007
律师回复(4)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963人

    回复于2025-05-11 15:11:39

    法院能否执行妻子名下17万元存款,要看这事故赔偿是否属夫妻共同债务。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可能执行该存款;若不是,一般不能执行。解决方案上,建议先和对方协商赔偿方式和期限,争取分期赔偿;也可让对方了解自身经济状况,看能否降低赔偿金额。若协商不成,等法院判决,按判决执行。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93人

    回复于2025-05-11 15:20:09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可能被执行的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240人

    回复于2025-05-11 17:09:44

    一般情况下,如果该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被认定为肇事方个人债务,法院不会将其妻子名下的 17 万元作为执行款赔付给对方;但如果能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事故发生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有关,那么这 17 万元可能会被执行用于赔偿。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2人

    回复于2025-05-12 10:43:21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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