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求离婚。男方父亲已去世,并在婚前为男方购房一套40万,男方名字,并遗留50万元存款,在男方名下,在起其母亲处保管。男方父亲从事种植,在去世时留有未收获种植作物若干,在其去世后先后两年获得大约50万元收入,由男方获得,女方保管。另外,结婚付彩礼及金银首饰,轿车一台约20万余。女方在结婚以及婚后先后在其父母处获得现金约40万元左右。双方目前拥有期房一套60万元(不包含婚前住房一套40万元),存款50万元(不含男方在母亲处的存款50万元),轿车一辆20万元,婚后育有一男孩儿。女方现在要求期房一套60万元,家庭存款50万及轿车一辆及孩子归其所有。请问在诉讼离婚时法院将如何依法分割财产,孩子抚养权
吉林省-通化市
婚姻家庭
2022-06-18 08: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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