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婚内有一套贷款的房子,贷款分了两笔,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是男方账户贷款,商业贷款属于共同贷款。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是:“双方约定上述房产自女方归还所有欠条的情况下,男方配合女方办理该房产的减名过户手续,相应过户费用由女方个人承担。剩余贷款由女方负责偿还。自离婚证下发生效之日,7日内需还清贷款,贷款还清后男方需在7日内配合女方将此房屋过户到女方名下,过户后此房产归女方所有。”
目前因为经济原因,无法还清全部贷款,也无法在七日内过户。需要明确:男方现在要求归还公积金贷款,但是拒绝过户。如果不过户,房子是否还是共同财产。
江苏省-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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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09: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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