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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鼓楼区 5.6号晚上18点 吃晚餐的时候在菜品里吃出了虫 2.目前情况是要求商家免去此次用餐费用,商家不同意,最后付了全款 3.诉求 希望依法赔偿

江苏省-南京市 其他 2025-05-07 17:12:20
用户:153*****497
律师回复(4)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53人

    回复于2025-05-07 17:48:15

    您这情况,商家提供的菜品有虫,违反《食品安全法》。您要求免单合理,现付了全款也能索赔。可先和商家再协商,按法律能要求价款10倍或损失3倍赔偿,不足1000元按1000元赔。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就餐凭证、菜品有虫的证据,向消协投诉或去法院起诉维权。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3221人

    回复于2025-05-07 17:59:12

    可以打12315投诉举报,对方应当退一赔10,如果不足1000元,应当按照1000元赔偿。如果投诉举报,对方仍然不予赔偿,可以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起诉立案到法院维权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383人

    回复于2025-05-07 18:17:01

    对方如果协商不了,那就走法律程序起诉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926人

    回复于2025-05-07 21:1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您在菜品中吃出虫子,有权要求商家赔偿。除要求退还餐费外,还可要求商家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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