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起,本人任职于一个留学中介公司,没有签劳务合同,但是已经在做工作了,做的是文书工作,事情如下:由于很多学生的条件不行,于是公司要求我给他们用网上的做公章网站做假材料进行公证,之前我不清楚这个是否合法,公司要求我的时候我以为是正常操作,于是按照带我的那个人的要求做了好几份,全部公证成功了,学生也申请成功了。但是我后来查到只要有做公章的行为就是违法的,但是我和老板讲过了之后他们仍然让我做假资料。我觉得非常困扰,请问一旦东窗事发,我这种情况会承担法律责任吗?我应当如何使自己不受法律制裁呢?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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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6: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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