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现在住的房子是我前夫和第一任老婆在婚姻存续期间,前夫的哥哥全款付的房款,但房产登记在在我前夫的名下。他俩没有结婚证,但是属于事实婚姻。法院判决的是,孩子归男方,其他一切事宜自行协商解决。女方判决后家里拿了一部分钱之后就走了。两个人就没有提房产的事情。我和他结婚后,又离异了。后来他去世了。我们有一个孩子。现在我们想把这个房子过户到我们两个的孩子名下。家里的亲戚都同意放弃。因为孩子的爷爷去世在我前夫之后,但是到公证处,公证处说这个房子是他俩共同财产,必须他第一任老婆同意才行。但是现在他俩2007年离婚的。我们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直接给我们的孩子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婚姻家庭
2025-05-05 23: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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