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2020年,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龙湾镇马务头村。2020年政府扩宽336国道,把本人房屋拆除,至今没给安置和补偿。我一直走信访,昨天政府给我出具了处理意见书,我们所拆除的房屋认定我公公所有。合同是我公公签的,补偿是他收的。雄安新区拆迁是按人头给每人50平米不按平米数安置,我公公有30多平方房,我有90多平米房,我们两个都是独门独院,都符合安置。现在是他们说合同是,我公公签的合同,我们什么都没有。我现在应该怎么去做,追回我应得得东西。是不是应该起诉我公公和政府,他们是不是剥夺了我的权益。我们和我公公没有任何矛盾,只是老人算是不懂法,把合同签了
河北省-保定市
其他
2025-05-04 06:46:15
用户:137*****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