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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黄雨豪于2025年3月24日,在莆田市荔城区文献东路469号周六福店内在购买黄金时多次询问销售人员黄金具体克重时,销售人员避而不谈,说只能按价格精品黄金,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166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克重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福建省-莆田市 经济金融 2025-04-30 18:45:16
用户:187*****933
律师回复(3)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674人

    回复于2025-04-30 18:47:41

    可以打,12315投诉举报,也可以诉讼到法院维权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471人

    回复于2025-04-30 22:32:59

    你好,如果属于欺诈,可以起诉进行要求赔偿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111人

    回复于2025-05-05 02:47:56

    商家在销售时不告知克重,让您在不知情下以高价买一口价黄金,确实侵犯您的知悉权,存在欺诈嫌疑。您可先和商家协商退款或按克重计价,保留好购买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若协商不成,可向消协投诉,也能去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购买合同、退款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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