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8日,我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山街道武汉软件新城与一家物业公司签了1年的写字楼办公室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19日,在2024年11月12日的时候,该公司给我发了一个第二年的缴费通知单,我按照上面的金额进行了缴费,但未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现在我想退租,但还有6个月零20天的预交房租没用完,以及一个月的押金。
我想请问,我现在提出退租,是否违约?
我能否要求退还我的剩余房租以及押金?
湖北省-武汉市
合同纠纷
2025-04-29 1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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