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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在一家私企上班,因为公司没有太多业务了,所以需要裁员,我的合同4月底到期,他说可以工作到5月底,到4月底为止我在公司一共2年,目前他已经给我发了解聘合同,合同内并没有注明赔偿,我签署协议之后,后续这个赔偿我可以拿到吗? 1、经双方自主协商,乙方同意甲方解除其劳动聘用关系,签订本解聘协议,自2025年5月 31日起生效。 2、劳动关系解除后,甲方不再负责为乙方办理社保手续、交纳社保费用。 3、乙方离开甲方公司后,乙方对其知悉的甲方尚未公开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如乙方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乙方应在2025年5月31日前认真办理工

北京市 劳动争议 2025-04-29 09:31:50
用户:176*****990
律师回复(4)
  • 陈东升律师

    月帮助128人

    回复于2025-04-29 09:34:26

    1. 赔偿的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因业务调整裁员,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你在公司工作两年,应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合同未注明赔偿的法律效力 解聘合同中未明确赔偿条款,并不免除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义务。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由法律明确规定,不以双方约定为前提。即使合同未提及赔偿,你仍有权主张。 3. 签署协议后的赔偿主张 签署解聘协议后,你仍可主张经济补偿金。若公司拒绝支付,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协商:与公司沟通,明确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申请劳动仲裁: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解聘协议等证据。 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 张冲律师

    月帮助732人

    回复于2025-04-29 09:36:38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非员工过错),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N(工作年限)×月工资(2年=2个月工资)。若公司裁员(非到期终止),同样需支付N,且需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当前协议未提及补偿金,签署后可能被视为自愿放弃权利。协议中“自主协商”的表述可能被公司主张“"双方协商一致无补偿”。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083人

    回复于2025-04-29 09:46:05

    最好是不要签署,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不支付的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21人

    回复于2025-04-29 15:23:52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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