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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我于2024年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当时2020年入学时, 有跟河源市公安局和广东警官学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要求我入警后,回生源地公安机关服务7年才能调离原单位,作为回报, 河源市公安局给予我学费和生活费补贴,但是在2024年,因为我父亲的政治背景原因, 最终我通过公安联考的笔试、面试、体检、体测, 这政审环节出了问题, 最终我没有被录用为公务员。 没有入警。2025年的4月份,当时县公安局负责政审我的政工室民警, 联系到我说,市公安局要求我返还3万2千元的学费,但我认为我并没有违约, 现在我可能会面临行政诉讼的风险。我该怎么办?

广东省-河源市 行政纠纷 2025-04-28 19:18:14
用户:130*****923
律师回复(3)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4161人

    回复于2025-04-28 19:22:21

    按照你描述的情况,非个人主观故意原因导致不能入警,无需返还学费,如果对方提起诉讼,积极应诉即可。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813人

    回复于2025-04-28 19:33:03

    首先需要查看定向培养协议中对于未被录用情况下学费返还的具体约定。如果协议无明确规定,可先与市公安局协商沟通,说明情况;若协商不成,可考虑收集有利证据,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555人

    回复于2025-04-28 23:27:14

    看协议内容,可以发我看看,不一定会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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