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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爸爸负责物业工作,手下请了一个本地59岁的大爷当保安(2400/月),那个保安觉得工资太低了,所以问我爸爸要了一份送餐的跑腿工作(600/月),保安和送餐的工资是双方提前约定好的,但没签劳动合同,工资每月一起发放共3000/月(之前的员工也是这样的,公司其他同事也可以作证,购买的雇主责任保险记录的工种是保安)。 去年8月20号的时候,这个保安在外出送餐的过程中被车撞了,第三方全责,当时保安已经跟第三方的保险公司达成和解与赔偿(报案写了是送餐,约定不做伤残鉴定),且事故后这个保安再也没有联系过我爸爸。今年2月下旬这个保安突然找到我爸爸要6个月的工伤赔偿(按3000/月,共计1.8万)

湖南省-长沙市 劳动争议 2025-04-27 19:10:59
用户:176*****425
律师回复(3)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2人

    回复于2025-04-27 19:14:25

    可以拒绝赔付,首先交通事故对方已经赔偿了,其次对方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了,且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所以我方可以拒绝赔付,拒绝走工伤

    律师回复2025-04-27 19:14:36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 张冲律师

    月帮助53人

    回复于2025-04-27 19:16:09

    工伤认定申请通常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本案事故发生在2023年8月20日,现已超过1年时效,劳动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存在障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910人

    回复于2025-05-05 12:56:36

    虽然没签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保安送餐属工作中受伤,可能构成工伤。不过他已获第三方保险赔偿且约定不做伤残鉴定。可先与保安协商,说明已获赔偿情况,看能否降低赔偿金额;若协商不成,可让其走法律程序,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定是否需支付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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