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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里面的一楼,没经过业主同意,开设快递驿站,怎么让驿站撤出

山东省-潍坊市 其他 2025-04-27 10:49:36
用户:157*****609
律师回复(2)
  • 张冲律师

    月帮助760人

    回复于2025-04-27 10:51:30

    检查驿站所在区域是否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如一楼大堂、架空层等),可通过查阅《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小区规划图纸确认。查看《物业服务合同》中是否禁止擅自改变公共区域用途,或规定商业用途需经业主同意。组织受影响业主签署书面反对意见,明确要求撤出驿站。联名文件需包含房号、签名及联系方式,以证明业主共识。通过业主委员会(业委会)或临时业主大会表决,形成正式决议(需双过半:人数及面积占比超50%)。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751人

    回复于2025-04-27 17:02:49

    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可先与驿站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物业反映,或向相关部门举报,还可通过诉讼要求其排除妨害、搬离。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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