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64人
回复于2025-04-13 10:01:50
按合同约定是没有第二家快递驿站,而且是你和原驿站业主签订的,并不约束快递公司。如果原驿站业主知到要建立快递柜,而后转让给你,合同存在欺诈,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转让费。否则就要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解除。
月帮助11189人
回复于2025-04-13 10:03:56
这种情况得看具体合同约定。既然合同有确保半年内无第二家驿站这一条,现在快递公司在小区设快递柜影响驿站经营,可先与前老板协商要回转让金。若协商不成,可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月帮助10573人
回复于2025-04-13 10:55:36
这种情况需要先看前老板对快递公司安装快递柜是否知情,若知情则可能构成欺诈,你可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转让费。若不知情,因合同约定了半年内无第二家驿站,而快递柜影响了驿站经营,你可先与前老板协商要回转让金,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通过向法院起诉的途径解决。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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