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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想问 我之前租过一套房子口头说要租三年 合同签的是一年 一年到期后我也没有退租 也没有另签合同 合同到期后我又继续给他付了房租 又租了半年后我提出退房 提前一个月和房东沟通退房 期间也配合他们看房 请问这种情况下押金是否应该退给我 谢谢解答

北京市 合同纠纷 2025-04-26 10:50:39
用户:139*****741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5-04-26 10:52:50

    合同到期后继续居住并支付租金的行为,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构成"不定期租赁"。此时原合同条款(包括押金条款)继续有效,但双方可随时解除合同(需提前合理期限通知)。需注意若原合同约定"到期自动续签需重新签约",则可能影响押金返还。但您已实际履行半年且房东接受租金,视为以实际行动变更合同条款。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259人

    回复于2025-04-26 12:11:33

    这种情况下,押金通常应该退给你。虽然合同签的一年,后续续租未签合同,但形成了事实租赁关系。你提前一个月沟通退房且配合看房,无违约行为,房东应退还押金。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36人

    回复于2025-05-05 17:35:49

    根据《民法典》,原合同到期后没续签但继续付房租,形成不定期租赁关系。你提前一个月沟通退房且配合看房,履行了合理告知义务。若租赁期间无违约损坏等情况,房东应退还押金。建议先和房东友好协商,说明法律规定;若协商不成,可收集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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