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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想咨询下,首先,我作为房东方,与租客签了一年合同,次年合同到期后,与租客没有续签合同继续租住,那我们之前的合同是否海具有法律效力?其次,有个租客提前两天才说要搬走就搬走,我是否可依据之前所签合同,“退租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为由扣下对方押金?最后,想问下租客合同到期后,续签合同让房东更掌握主动?谢谢!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合同纠纷 2021-03-01 11:50:07
用户:185*****552
律师回复(1)
  • 冯正式律师

    月帮助42人

    回复于2021-03-01 13:13:02

    你好,之前签订的合同有效,之后双方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需要给对方合理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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