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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2025年2月17号在这家公司上班,说是有一个月实习期,4月份请了三天假,他让同事通知我说不适合这个团队,让我回去交接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应该怎么办

山东省-德州市 劳动争议 2025-04-26 10:50:36
用户:133*****986
律师回复(3)
  • 张冲律师

    月帮助53人

    回复于2025-04-26 10:53:37

    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工作安排等证据),您的权益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公司以“不适合团队”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但未提供书面解除通知或合法依据,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公司需证明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需支付赔偿金(2倍经济补偿)。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22人

    回复于2025-04-26 12:50:22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910人

    回复于2025-05-05 17:35:18

    首先,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自用工满一个月起要付双倍工资。你2月17日入职,从3月17日起公司得付双倍。其次,公司以不适合团队辞退你,若无法证明合理理由,属违法解除,要给赔偿金。你可先和公司协商补偿,协商不成,收集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双倍工资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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