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29入院,3 月 31 号时候我在做全麻下做了扁桃体切除手术,手术后打了 3 天的地塞米松,一共是 25 毫克!4月5日出院,在出院后一周发现怀孕了,4.16查血孕周很小,无法确定具体多少周, 4 月 22 号,孕彩超检查的是孩子目前是 5 W+,说明在手术前我就怀孕了,地塞米松属于糖皮质激素,孕早期使用对胎儿有一定风险。入院后,明确说明自己末次月经是2.28,我33岁属于孕龄期,查看我的住院病程及相关的医疗资料病历,医生未对我进行 HCG 的检查,未排除怀孕的情况做了手术。导致现在我承担较大的孕期风险,目前我的压力非大,非常焦虑。如果终止妊娠,要求赔偿,具体我要求赔偿多少钱合适
湖北省-荆门市
医疗纠纷
2025-04-25 13: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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