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失误,我 2 月 28 号末次月经,然后在 3 月 31 号的时候做全麻下做了扁桃体切除手术,手术后打了 3 天的地塞米松,一共是 25 毫克,在出院后两周发现怀孕了,然后直到 4 月 22 号,孕彩超检查的是孩子目前是 5 周加,那么在我查看我的住院病程及相关的医疗资料病历的时候,发现医生未对我进行 HCG 的检查,导致了现在我承担的风险,还有就是孕期承担了这么大的风险,还有就是目前我的压力非常非常大,非常非常焦虑。对于这个事情,我想要这个孩子承担的风险非常大,那么我可以主张赔偿哪些费用?
湖北省-荆门市
医疗纠纷
2025-04-24 22: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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