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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工资发放及生育津贴问题 本人剖腹产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给的产假98+80+30天 产假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7911元 产假期间公司按照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2300元-685元(个人五险一金部分)=1615实际到手工资 生育津贴申请到的金额是25580元(由于公司不清楚如何操作 目前这笔钱在我个人账户上) 现公司的要求是退还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其一 所退还的产假工资是这样计算的,我觉得不合理 2300元基本工资➕1300元公司五险一金资出)✖️7个月=25200元

广东省-广州市 其他 2025-04-24 22:49:23
用户:159*****156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846人

    回复于2025-04-24 22:55:29

    公司要求不合理。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就高发放。你产假前平均工资高,应按此发。公司按最低标准发已不对,还让退还其一更没道理。公司算的产假工资也不合理。解决方案是你不用退还,与公司协商,说明按法律应按你原工资标准补足差额;若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72人

    回复于2025-04-24 22:56:30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599人

    回复于2025-04-25 11:59:20

    在广州,公司为你缴纳了生育保险,你产假期间应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你产假前平均工资 7911 元,生育津贴低于原工资标准,公司应补足差额,而不是让你退还其一,且公司对产假工资的计算方式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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