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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现在工作的工作地址需要拆迁,且正好赶上公司项目结档,现在工作地址在广州南沙区,开会通知我们需要在项目结档后去广州荔湾区,并未商量,从现住址到荔湾区需要搭乘地铁2个小时左右,距离50多公里,一天4个小时在通勤路上,公司补贴地铁费用只有600一个月,且到荔湾区从事工作内容与现在工作不一致,现不想去荔湾区工作,应该怎么做

广东省-广州市 合同纠纷 2025-04-22 22:53:58
用户:187*****916
律师回复(2)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434人

    回复于2025-04-23 10:42:29

    这种情况,公司变更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未经协商,您有权拒绝。您可先查看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的约定,然后与公司协商解决方案,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180人

    回复于2025-04-23 10:55:34

    公司变更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属变更劳动合同,应与员工协商一致。你不想去荔湾区,可先和公司协商,表明通勤距离远、工作内容变更等问题,争取留在原地址或获得合理补偿。若协商不成,可收集通知、通勤证明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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