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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重庆的,在一家洗车店里上班,犹豫在工作中,给客户挪车的时候,不小心把旁边的消防栓撞断了,上班三个月了,老板一直未给店员所有人签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况需要本人自己承担赔偿吗。

重庆市 侵权维权 2025-04-22 20:10:34
用户:136*****989
律师回复(4)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189人

    回复于2025-04-22 20:15:22

    这种情况一般不用你个人承担赔偿。你是在工作中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根据《民法典》,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另外,老板三个月未与店员签劳动合同,你可要求自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你可先和老板协商赔偿及合同问题,协商不成,可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方晓玲律师

    月帮助61人

    回复于2025-04-22 23:26:21

    你好,执行职务行为一般不担责的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589人

    回复于2025-04-22 23:42:38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被拖欠的工资,因此离职的补偿金,还可以思考是否存在以下情形,被辞退的双倍赔偿金,没签署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处理社保问题,点击头像可以图文咨询,可以把证据发给我帮你整理材料起诉,私信详细沟通以追回款项。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573人

    回复于2025-04-23 12:40:13

    在这种情况下,若您与老板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在工作中撞断消防栓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一般不需要本人承担赔偿责任,不过老板未签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您可依法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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