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在公司上班期间由于领导对下属进行言语辱骂,人身攻击发生了激烈争吵,由于情绪激动员工晕倒在公司,后被救护车拉走,在医院做了检查,检查项目没有什么大问题,基本上都是情绪激动造成的,医院给员工开了三天假条,员工休息之后,周一上班时,公司大领导并未对此事给出结果。员工去找了大领导再次汇报了此事,大领导觉得双方都有问题,需要双方写检讨,后面再对此种情况进行相应处罚。员工今天写了检讨,但只是针对在公司公开场合争吵写的检讨,想问一下,如果员工在公司发生了工伤这类事情,再加上了写了检讨,公司可以对员工进行绩效扣除和开除吗?员工可以出示什么证据证明自己。
北京市
劳动争议
2025-04-21 22: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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