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四月份告知我们民宿房要预留房间, 民宿工作人员答复确认后, 房态没有及时关闭, 在4月10号卖出5.1/5.2号的房间, 得知后 4.15民宿工作人员与旅行车沟通,告知5.1/5.2没房,距离入住16天, 没有收到旅行社的任何定金, 这样情况下,我们民宿方属不属于违约,合同如下:
二、订房方式:
1、甲方应提前60日,以微信、电子邮件或者传真方式(以上所述方式合称为“书面方式*、下同)向乙方预订房间,并甲方应说明客人人数、地点时间,人住房间数量,乙方在收到甲方订房需求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给出书面回复确认,尽量满足甲方的订房需求,如乙方房间已有其他客人在先的预订订单,则尽量在剩余未预订房型
浙江省-丽水市
合同纠纷
2025-04-16 18:27:19
用户:15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