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 姓名朱利豪 2001年8月26号 出生,汉族 住广渠路48号楼b102房间 工作地址:京城第一羯双井店。
被告,北京房掌柜物业有限公司,住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东里408号楼3层309
法人代表人:张云峰 总经理:张云峰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退还原告租房押金费用人民币2200元其中房屋押金人民币1900、水电押人民币300元、 共人民币2200元整。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3事实与理由:
2024年3月4日起,到了2025年3月3号到期、并退还房屋押金:人民币2200元,其中房屋押金人民币1900、水电押金300元
北京市
合同纠纷
2025-04-15 18: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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