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3日上午,我在榆林市高新区名媛美婚纱店试穿婚纱。试穿结束后,当我提及考虑其他店铺时,店主立即声称“另一家店换了老板存在转让且款式稀缺”,并强调自家是“榆林最大婚纱店”。受此误导,我未前往其他店铺对比当即支付12000元租赁费。后经核实,被贬低店铺,款式丰富度与店面规模均优于该店,该行为已构成消费欺诈。
当日收到礼服照片后,我与家人对款式质量不满,当天下午即提出退款请求并明确表示愿承担合理试纱费用。鉴于婚期临近(5月举办)且未造成店家实际损失,但店主以无权处理为由推诿,仅提出升级高定款式方案。因升级流程繁琐、效果不确定且婚期紧迫,现要求扣除合理试纱费用后全额退款。
陕西省-榆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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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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